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港大道东北片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需进行金港大道东北片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保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程方案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港大道东北片区水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起点东至京杭大运河,毗谏壁街道,南至金港大道,北至长江。
工程范围:长江段整治范围为:镇江三和物流有限公司码头长江岸线以东(经丹徒南闸河道入江口)~京杭运河入江口,总长 4750 米;京杭大运河为:大运河长江口以南~与古运河交汇处,总长 3150 米;古运河整治范围为:丹徒南闸河道入江口以南经丹徒南闸及丹徒闸,后沿河道向东至京杭大运河,总长 5350 米。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53750.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8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工期安排:施工总工期20个月。
主要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含清淤)、抛石加固、钢筋砼挡墙、景观绿化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船舶含油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属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消失。本工程施工区仅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机械设备检修到附近城镇修配厂进行。各类施工作业船只配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含油废水在船舶上临时储存,上岸后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定期运至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
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针对清淤工程臭气,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淤泥干化后及时清运,远离居民区进行临时堆放,淤泥堆场施工阶段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总体上本工程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3)声环境
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施工机械设备、汽车、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噪声污染。通过落实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运营期间加强完善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生产区物料堆场、混凝土拌合场产生的施工废水收集后经简易滤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碱性废水推荐采用沉淀-中和法,废水进入沉淀池后,同时添加中和剂,充分沉淀、反应后回用于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程施工期淤泥堆场采用较为坚固、不易渗漏的袋装填土等做挡水围堰,并在围堰外设置一处沉淀池,确保退水静置沉淀48h 后排入河道。本工程施工区仅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机械设备检修到附近城镇修配厂进行。各类施工作业船只配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含油废水在船舶上临时储存,上岸后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岸上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项目临近村庄闲置房屋,污水收集排放也尽量依托附近村庄现有设施。施工营地有集中生活污水产生的地方必须设置化粪池(如有食堂还需设置隔油池)进行暂存。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船舶上临时储存,统一收集后与岸上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一并由配备的废水收集运送车,定期运至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针对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和站/移动式搅拌机应设置在离环境敏感点如居民区200m外的地方;保持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面清洁;施工区应配备洒水车,在无雨天每日对施工运输经过的环境敏感地段如居民点等附近进行洒水4~6次。各类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选用含硫量低的燃油,废气排放须达到国家相关控制水平。本工程道路施工使用沥青量较小且质量高,由供货商预伴后运至施工现场,经沥青摊铺机加热后进行作业,尽量减少沥青烟的排放。针对清淤工程臭气,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一般为2.5~3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岸边;淤泥干化后及时清运,远离居民区进行临时堆放;淤泥堆场施工阶段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设备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运转,减少运行噪声;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机动车辆的喇叭选用指向性强的低噪声喇叭;施工船舶限速行驶,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在附近居民比较集中的施工区域夜间(22:00~6:00)应停止高噪音施工活动。
(4)固废
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与岸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将其收集起来,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清淤产生的淤泥在临时堆场干化后最终用于本工程的景观绿化用土。
(5)生态环境
施工中应采取先进工艺,控制施工污染物的排放,减轻生态破坏;对水下抛石护岸堤段及上下游100m 范围采用鱼类驱赶方式使鱼类离开施工区域,以减少抛石加固工程对该区域越冬鱼类的影响;施工前对岸上施工人员和施工船的船员进行环保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其环保意识,并自觉地进行物种保护;加强施工管理,强调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减少无序及散乱作业对水体的扰动,加强对生态红线区的保护。
四、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规划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将对项目所在地的周边环境及生态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报告书综合认为:在落实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村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1-88995829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2层
评价单位资质: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5- 86773179
邮箱:2993809971@qq.com
发布单位: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