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管委会国资监管部门,各出资企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的通知》(苏国资〔201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