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丹阳市国资中心继续积极贯彻《丹阳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实施意见》(丹政办〔2012〕62号),对公有资产出租出借继续执行公开对外招标,该办法按“三公”原则,进行程序监管。据统计2014年国有集体企业新发生87项出租出借资产事项,年收益631.02万元,较挂牌前底价373.79万元,增加257.23万元,增幅达168.8%。其中,云阳供销社新民路门市30多个竞拍人经过上千轮报价,最终以407.1万元∕年成交,较起拍价150万元/年增值257.1万元/年,溢价率高达271.4%。同时2014年合同存续期内出租出借收益1554万元。出租出借公有资产的对外招标,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社会资源配置日益公平、公开。